为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于9月27日公布了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使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学科竞赛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办法强调,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指与学科专业关系密切的各类有组织的课外大学生竞赛活动。为加强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主任的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制定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校内外(含校级)各类学科竞赛的联络、组织、协调、经费管理、奖励工作。学科竞赛办公室下设项目组,负责各竞赛项目的报名、选拔、培训等组织工作和竞赛过程的管理及有关竞赛的技术工作。
办法强调,学生以学校名义参加校外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必须经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批准。参赛队员赛前需集中培训的,需事先报送培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竞赛经费(含组织、辅导、奖励经费和学生补贴、参赛费等)由竞赛管理委员会统筹。在学校学科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大学生学科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根据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级别和等级,办法对指导教师和学生制订了奖励标准: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及纪念奖的学生团队,分别奖励10000、6000、3000、1000元,指导教师减半。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团队,分别奖励6000、3000、1000元,指导教师减半。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团队,分别奖励1000、800、500元,指导教师减半。设特等奖的竞赛,奖励标准递减一个档次。同一项目在不同竞赛中获奖,按最高值奖励,不重复计算。符合《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给予一定创新学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作者:王建英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