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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发布实施《工商管理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工商管理学院   日期:2009年09月21日 00:00   访问量:

为切实落实学校关于重点学科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学科建设,进一步调动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学术水平扩大学术影响,经重点学科带头人及相关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工商管理学院正式发布实施《工商管理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遵循照顾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学科建设体系与建设目标、学科组织与管理、学科建设项目的实施、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重点建设学科的考核与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详细说明。工商管理学院学科建设以着力提高学科整体水平,努力完成学科建设指标为基本工作方向。简要如下:1、学科建设体系构建以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两个授权建设学科和劳动经济学、旅游管理等两个学校重点学科组成,努力增强学科实力,达到国内先进和省领先的水平;2、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学校、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点三级管理模式实施学科建设,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研究方向带头人为成员的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学科建设计划的执行、管理,并实行学科点负责制;3、学科第一带头人与学校签订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第二带头人以及方向带头人与第一带头人签订建设目标任务书;4、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根据《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遵循先出成果后资助的原则,严格依据财务相关规定,并由学科点秘书详细登记汇总,做到公平透明;5、学院通过年度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对各建设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发布实施,是工商管理学院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力度的一大举措,有利于明确职责,激发科研创新热情,有利于加快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的步伐,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推进工商管理学院的发展。(作者:樊立三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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