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商要闻

我校被烟台市总工会授予“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 日期:201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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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校工会工作又取得新成绩,被烟台市总工会授予“工会工作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校工会在上级工会和校党委正确领导下,在校行政大力支持和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工会工作,坚持以科学方法推进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作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维护教职工权益,不断开拓创新,全面履行职能,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了独特的积极作用。(作者:袁力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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