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会计学院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青年教职工多出成果和高级职称教职工多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推动会计学院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1月19日下午,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出台了《会计学院科研奖励条例(2010)》。
与往年相比,新奖励条例有以下特点:一是鼓励青年教师(讲师及以下职称)投身科研工作,扩大了科研成果的奖励范围,对我校认定的各类期刊(讲师要求D类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批的各级别项目均给予奖励;二是鼓励高级职称的教职工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仅奖励我校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三是鼓励教学研究,不分职称,所有教研成果均给予相应的奖励;四是奖励力度进一步加大。该条例已于2010年1月1日开始施行。(作者:桂良军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