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项目管理,我校于11月13日出台了《实验室建设立项管理办法》。今后全校实验室将依据《实验室建设立项管理办法》,按照“统筹规划、集中投资、重点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建设。实验室建设立项管理工作主要由可行性论证、立项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验收及效益评估等环节组成。
同时《实验室建设立项管理办法》规定实验室建设立项所确定的项目等同于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学校每年将投入20万元用于实验室建设项目调研、项目评审和各项奖励。各院(部、实验中心)可以根据本学科发展规划,按照立项管理办法积极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改善实验教学环境,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作者:逄卉一 仇玉斌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