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支队第二大队赵大江副大队长,率领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来我校检查督导安全管理工作。保卫处处长卢传云、副处长李鲁闽,顺泰责任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张浩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督导组一行分别对我校印刷厂、顺泰大酒店、泰士公司及加油站等单位,从安全生产工作硬件设施要求、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环境方面,逐一进行了仔细的听、看、查、问。对我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标准性改进意见,并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给予了有效指导。检查督导组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监管的力度、密度和范围,务必使各项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到位,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作者:周卫平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