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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学校再次获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年01月06日 13:25   访问量:

         

日前,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通知,我校被授予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继2014、2015、2016、20172018年学校连续获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之后,今年再获此殊荣,标志着我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2019年,学校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悉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优化育人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科学的管理模式和常态化工作机制,目标明确、工作规范,载体多样、内容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之提升到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推进落实。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深化学校内涵发展、完善管理制度、繁荣校园文化、优化校园环境、创建和谐校园等方面,突出师德学风和大学文化建设,广大师生员工置身其中,人人参与创建活动,全校上下形成了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

         

         

党委宣传部作为牵头部门,针对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标准、测评项目、测评内容,认真部署研究,精心准备申报材料,按照文明创建复查的要求落实场地、阵地建设,为创建工作做了周密准备,进一步积极探索、创新文明创建的形式和载体,扎实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校园文化环境,构建文明共建共享的和谐校园,为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有力,扎实有效,创建内容充实,创建效果突出,获得省文明委的高度肯定。学校再次获评“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全校师生员工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学校多年来办学实力、办学水平的高度认可,同时也是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必将对进一步提升学校良好的声誉、打造良好社会形象、助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文明之花结硕果,事业发展谱新篇。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催生了科学发展的思想,凝聚了团结协作的理念,唤醒了奋发向上的勇气,激发了勇攀高峰的热情,净化了校园环境,荡涤着师生的心灵。全校师生将以此为新起点,珍惜荣誉、凝心聚力,进一步促进文明校园创建常态化、制度化,团结奋进,干事创业,努力开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作者:李海兆  部门审核:石永昌  编辑:曹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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